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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招聘辅警68人,市局直签!
日期:2021-09-06 16:14 浏览:723

2021湖北黄冈蕲春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(68人)

根据蕲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[2021] 80 号、《黄冈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蕲春县辅警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蕲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8名辅警,实行自愿报名,依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通过考试、考核,择优聘用。具体工作由县公安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。

01招聘计划、职位
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、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《蕲春县2021年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。

 

02招聘条件
(一)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热爱公安辅警工作,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二)本次招聘各职位辅警仅限男性。

(三)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残疾、无纹身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,裸眼视力在4.8以上。

(四)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固定住所。

 

03招聘程序与办法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方式:(1)网上报名。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各个环节,包括填报个人信息、上传个人照片、岗位信息维护、初审及查询、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。

2、报名时间:2021年9月8日9:00至 2021年9月10日17:00。

3、资格审查、打印报名表时间:2021年9月8日9∶00至9月10日17∶30。本次招聘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,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表(建议打印3份备用)。

4、缴费时间:2021年9月8日9∶00至9月10日24∶00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费。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报名费用: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【2011】10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,考试50元/人/科。

5、准考证打印时间:具体时间另见公告。

报名要求: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,须按真实情况填写,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,将取消参考资格。

(二)考试

考试,视其报名情况由县人社局、县公安局、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组织考试方法,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04聘用后待遇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,由公安局与其签订《劳动合同》。聘期两年,试用期三个月(包括培训期)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劳动合同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。聘用期间每季进行绩效考核一次,全年进行总评,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。合同期满后,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,可继续聘用。